办事说明:
深圳市对于新引进人才提供了租房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两种类型,那么申请了人才补贴之后还可以申请公租房优惠吗?
申请人同时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同时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时,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补贴标准
1、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
本科6000元/人
硕士9000元/人
博士元/人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1)本科未满30周岁
(2)硕士未满35周岁
(3)博士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1)本科的未满30周岁
(2)硕士的未满35周岁
(3)博士的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