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引和集聚“专业技术能力、专业科学精神”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来衢工作,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助力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经研究,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衢州市发展规划院决定引进1名高层次紧缺人才。根据《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衢委办〔2007〕90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4、专业要求:应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5、具有2年及以上服务业发展研究、社会经济研究及信息咨询、规划编制及评估等领域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引进程序和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接收报名、资格审查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由市发改委人教处负责接收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岗位条件人选名单及详细情况提交给市发改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按1:3比例开考。
1、《2022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服务业发展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研究、规划编制及评估等领域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比选
市发改委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岗位匹配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由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匹配度、反应能力、工作潜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合格人员入围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衢州市发改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市发改委及市发展规划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十二条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下列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2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6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30万元左右)。
4、对新引进来衢,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5、对入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入选市“新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三年培养期内分别奖励总额5万元、2.5万元、1万元。
(二)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市发改委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市发改委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发改委人教处联系。
(三)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岗位向属地对应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如因疫情原因需要延后开展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等工作的,市发改委将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考生。联系方式:衢州市发改委0570-(咨询电话)0570-(监督电话)
附件:1.衢州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
2.2022年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