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上传完成后,进入“网上服务深度”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办理,最后签署承诺函,即可完成申报
1、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2、特别程序。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3、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