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通告拟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并于4月15日在官网上公布这一消息,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4月28日。
根据2020年3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26号)、《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等规定,《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决定予以废止。
此外,征求意见稿附件还提及:2020年3月7日以后不再受理租房补贴申请。
据悉,《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于2016年实施,规定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2019年度,深圳接收应届毕业生10.3万人;引进市外在职人才15.8万人等。这一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让不少引进的人才受益。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另外,办法还规定,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市民可在官网填写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从昨日(4月1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4月28日,深圳市民可登陆深圳市人社局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网址:
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来源:深圳买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