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且具有本市户籍的
2、市级补贴领取结束后可以申请,介绍信下发后十二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福田区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
4、补贴金额
①硕士补贴元/人;
②博士补贴元/人。
二、申请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
2、申报人户口本
3、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5、申报人社保清单
6、申报人银行卡
7、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8、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9、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
10、《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
三、申请流程
1、申报: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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