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认证书》;
(四)符合计划生育等相关人口政策规定。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认证书》;
(四)符合计划生育等相关人口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