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建档
高中毕业前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后可申请建立人事档案。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份;
(2)《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原件1份;
(3)《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或《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打印件1份;
(4)《人才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网下载):
(5)《干部情况登记表》(现场领取);
(6)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7)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递交档案,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家庭成员、配偶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收复印件各1份)等。
2、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3、工作人员打印档案转递回执单交给存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