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条件如下:
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全部流程如下:
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引进信息及金融社保卡信息并校验。
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的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名单。
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分别送市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及租房补贴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但仍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一年内者,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等6类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具体为: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或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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