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市接收安排的归国留学生,凭市人事局开具的留学生入户行政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动人员登记表到我处常住户口管理科审验盖章,然后持入户行政介绍信到迁入地派出所办下入户。如属异地安排的,还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如在原地已复户的,凭以上材料到我处常住户口管理科办理准迁证。
由我市接收安排的归国留学生,凭市人事局开具的留学生入户行政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动人员登记表到我处常住户口管理科审验盖章,然后持入户行政介绍信到迁入地派出所办下入户。如属异地安排的,还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如在原地已复户的,凭以上材料到我处常住户口管理科办理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