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及海外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条件是什么?

1、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以下条件之一:1、世界500强企业的二级gong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技术研发负责人;2、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50...

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及海外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条件是什么?

  1、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以下条件之一:

  1、世界500强企业的二级gong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技术研发负责人;

  2、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

  2、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来深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留学回国博士后;

  3、在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4、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二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创业资助

  1、申报单位拥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

  2、申报单位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深工作时间不超过5年;

  3、申报单位的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为申请企业控股股东;

  听说深圳中科为在这方面做得还可以,你问问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经本站整理和编辑,仅供交流、学习和参考,不做商用,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不拥有所有权。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站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