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留学生到深圳创业最高可以申请100万创业补贴
深圳海归创业补贴高达100万元
深圳特区报2018年11月23日讯我市近期将发放合计2430万元的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共有49家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条件,其中深圳朗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留学人员企业获一等资助,每家资助人民币100万元。据统计,此前深圳共计向947家留学人员企业发放了创业资助,向21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发放创新环境建设资助,累计认定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36家,吸引大批留学人员来深创新创业,及时解决留学人员创业“开头难”的问题,发挥了补贴资金“引火煤”的重要作用。
2019年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报条件
①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
②留学人员申请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⑴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⑵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⑶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⑷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⑸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情况,且经营正常。
③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至36个月内提出。
④具备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申请不同等级的创业资助:
⑴一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有重大突破。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⑵二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3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可行,具有创新性。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者为深圳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经专家评定特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可不受学历、经历条件限制。
⑶三等资助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为访问学者,具有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历,所开展的项目经专家评定所申报项目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⑷经专家评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⑤留学人员创业园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所需设备、软件或者服务,以及服务机构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对接、参加与引进留学人员相关的展会项目,可申报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每个园区一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⑥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⑴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因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⑵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⑶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开展的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⑷申请人或者申报单位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所需材料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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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银行账户(一式两份):
4.属于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表明属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一式两份);
5.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6.属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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