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在“政务服务”一“户政预约”一“户籍迁入(申请)"栏目进行预约,该业务已开通全城通服务,申请人可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预约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办理,核验无误后当场签发《准予入证明》,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核验通过的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