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深圳流动人口规模突破千万,以暂住证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200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居住证制度,并在2007年在盐田区试点,2008年在全市推广。
2014年2月,深圳流动人口数量达1300万。截至今年4月,深圳市已发放居住证2068万张,超过总量80%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
2014年3月24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正式对外公示并征询意见,这意味着,居住证制度不再是政府的规章,有望成为更具权威性的特区法规。
随着居住证9年的变迁,见证着深圳非户籍人士一步步提升的市民待遇。
目前,深圳市居住证的含金量大增
子女教育: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比如,持证人可以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出入境业务: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
车辆及驾照: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
人才引进入户:享受入户加分及优先权益,持证一年加一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老人优待:65周岁以上老人可凭居住证办理深圳市老人优待证并享受每年免费体检。
社会保险:享受持证人个人购买深圳市五险一金。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保险赔付:享受与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险赔付,赔付比例高。
看病就医:享受与医保就医手续,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检查及子女计划基础疫苗接种。
房屋租赁:按照市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
务工就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及参加深圳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等;申请就业辅导培训、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非深户籍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
社会管理: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