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
子女随父母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父或母迁入深圳时的批准证明材料;
5、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
(三)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