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办理: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8、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9、双方所持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要求。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6、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内地居民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