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人才引进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
2.已在当地依规交纳社保[一部分除外]。
3.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要求。
4.未参加国家严禁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办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评定的高级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评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下列的人员;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下列的人员。
(三)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50周岁下列的人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下列的人员。该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单位落户专员审核。
(四)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下列的人员;具备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下列的人员;具备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参加社保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下列的人员。该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技能人才引入紧缺职业目录。
(五)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该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下列。
(六)按照深圳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下列的人员。
注:(一)至(六)申办人才引进,流程与审核部门各不同,具体可以直接咨询落户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