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罗长斌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于(曾用名罗长江,男,汉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2号)2006年4月2日落户在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2号。你户籍不属于集体户而是家庭居民户,但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2号系空挂户地址,属于不规范、不标准地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60号)第四项“关于统一规范地址信息编制管理”的要求,地址信息编制管理是人口登记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地对户口登记地址及其他地址信息进行了全面编制规范和采录。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各地新建改建区域地址信息编制管理不及时、不标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效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进一步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加快推进地址信息编制管理统一规范。
根据以上政策规定,你的现户籍地址属于不规范、不标准地址,必须改为标准和规范地址才能办理相关户籍业务。如你在平昌县购买的住房没有交房又无亲戚朋友可挂靠,可暂挂靠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标准地址门牌号,你购买的住房交房并编制了标准门牌号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平昌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