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一起看下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对于集体户办理时给的一份告知书。
附件6:
迁入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告知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规定: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
按照以上规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仅接收市外迁入人员,不接收市内移居人员迁入。当事人迁入我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户口卡有效期为两年(2019年1月1日后迁入的,迁入日期为有效期起始日期,2019年1月1日前迁入的,签署本告知书当天为有效期起始日期)。当事人符合市内迁移条件的,应主动办理迁出,两年期满后尚未迁出的,系统将自动限制办理户政业务(办理身份证市内迁移迁出市外注销户口业务除外)。
深圳市公安局
从上面的告知书,可以看出所有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的户口卡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只有2年有效期,如果你是19年以前迁入的从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到2021年1月1日。如果你是2019年1月1日后迁入的,就从迁入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还有是说,当事人符合市内迁移条件的,应主动办理迁出,两年期满后尚未迁出的,系统将自动限制办理户政业务(办理身份证市内迁移迁出市外注销户口业务除外)。对于不符合迁出的,暂时还没明确给出具体的方案。
有个朋友挂靠的就是集体户,他特意到人才中心咨询了下。工作人员告诉说,这个政策是针对深圳有房或有投靠亲属或单位有集体户的,如果有前面的地方可以挂靠就必须要迁出去,如果不迁会被强制迁出,因为派出所有记录。但是如果除了集体户没有其他可以投靠的,就不需要太担心,2年期限到了可以续签的,具体的解决方案派出所还没给出,等后续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