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深圳,根据落户地址的选择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主要的户口类型,一种是集体户口,另一种就是个人户口。
那在什么情况下会迁入集体户口呢?什么情况下又会成为个人户口呢?
落户地址的选择通常参照房产。
在深圳有房产的人员,落户深圳之后,可以迁入其房产名下,成为个人户口;在深圳没有房产的人员,落户深圳之后,落户到相应的政府公共集体户中,比如居住证的派出所等,也因此变成集体户。
其实不管你是深圳集体户口还是个人户口,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都是一样的,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集体户口也能转为个人户口。
【集体户转个人户种类】
1、迁入本人或配偶房产立户;
2、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3、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4、挂靠他人家庭户。
【迁入个体户申请条件】
迁入本人或配偶房产立户:
(一)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且符合立户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立户地址,立户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4、住宅用途房产(包含:①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②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③购买后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房产)。
(二)立户情形: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应在该房产立户,也可在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1、享有50%及以上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任意一方均可在该地址立户;
2、产权人或直系亲属享有50%以下产权,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后可在该地址立户;
所有产权人需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
(三)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四)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
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公租房的,合同期内应在该公租房立户,也可在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一)公租房包括:
1、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2、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二)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公租房的,合同期内应在该公租房立户,也可在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一)公租房包括:
1、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2、住房保障部门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居住的公共房屋。
(二)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挂靠他人家庭户: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亲友家庭户内。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或公租房,可挂靠其成年子女或父母为户主的家庭户,且该户主必须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三)挂靠他人家庭户的,挂靠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但符合户主房产变卖、迁入自有房产或公租房立户、夫妻并户、挂靠直系亲属情形,解除挂靠不受一年限制。
如果暂时还不能满足集体户转个人户的人员也不要着急,除了落户地址不一样之外,他们在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这一点完全不用担心。
有入户深圳集体户口想法的朋友,建议从现在就开始准备起来,毕竟新的政策也将落实了,如果不抓紧时间的话,今后将会很难再入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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