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性质:
本中心所设的户口为过渡性集体户口。在中心集体户挂靠原则上以2年为期限,一旦条件具备,集体户口挂靠者应及时从中心集体户中迁出。
二、服务对象:
1、在高新区(新市区)创业、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暂无集体户口的高新区(新市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户口挂靠
3、符合国家户籍政策,由户籍处审批,大分办统分。
三、挂靠户口须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及报到证
4、落户申请
5、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及担保书
6、本人身份证及暂住证
7、不是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户口程序:
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挂靠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由中心出具证明
2、带相关材料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证大厅审批
3、大分办统分
4、到派出所办理户籍挂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