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司法局官网5月25日消息,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速览:
1、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2、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
3、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4、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此外,据深圳市司法局5月25日消息,《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将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
二是增加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三是对诚信守法指标事项及分值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减分事项,取消了“申请时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刑事犯罪记录”减分事项。同时适当调高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减分分值。
四是对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情况增加了有关约束条件,要求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且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往前计算,夫妻婚姻关系连续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