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大专和本科积分不累积,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同属二级指标“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该项指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学历为全日制的,另加10分。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指标注意事项:
1、学历为全日制的,另加10分。
2、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
3、执业资格指经全国统考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
4、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
5、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持有非我市颁发的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
6、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内容参考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