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积分入户政策调整:
拟将在深居住就业基本年限变为10年
5月25日,深圳市司法局网站还发布了深圳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1、将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
2、增加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3、对诚信守法指标事项及分值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减分事项,取消了“申请时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刑事犯罪记录”减分事项。
4、对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情况增加了有关约束条件,要求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且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往前计算,夫妻婚姻关系连续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