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继国内一些城市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实行“先接收后就业”的政策后,深圳此次也对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开放了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渠道,但个人申办条件相对于单位办理的标准要更加严格。
办法规定,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落户深圳,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二)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三)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四)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五)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不受后3项条件的限制。
据介绍,为了避免造成过多应届毕业生落户后不能就业的现象,目前规定接收个人申办毕业生的院校只有38所,相比单位接收毕业生的446所要少得多。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这38所院校的划分只是一个初步尝试,在以后的工作中还可能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