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深圳最新发布了积分入户征求意见稿的信息,仅供参考,正式的积分标准还要以正式文件发布之后再以正式文件为准
深圳市积分人才引进入户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分值表(征求意见稿)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2)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80分。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社保及年龄积分:
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社保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系统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年龄
申请人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分;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
申请人以本期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时为准计算积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