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相继发布,新政策发布在即。
《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所(已登记备案)年限满10年;
(四)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满10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至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