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
本报讯(记者/叶明华通讯员/龚婷)深圳2009年度人才引进工作今日正式启动,已在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人事立户手续的用人单位,均可依照相关程序申办在职人才和接收高校毕业生引进手续。与往年相比,深圳进一步降低入户门槛,符合资格的专科毕业生也可申请入户。
为积极应对当前的就业形势,市人事部门日前出台了《2009年度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规〔2009〕2号),对深圳接收市外高校非生源毕业生政策进行调整,规定凡在深圳落实了用人单位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接收入户手续。
上述人员中,毕业院校为国家教育部属或省属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市人事部门通过审核方式予以办理;其他人员,市人事部门将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所属产业和行业性质、业绩贡献、发展前景,以及毕业生学历、所学专业等要素择优审批。此外,市人事部门进一步扩大了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所属院校范围,由50所增至8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