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应届毕业生可入深户。
据介绍,2014年,我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继续执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应届毕业生接收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凡符合“身体健康,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委托我市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本市院校毕业生;本市生源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