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深圳司法局官网发布了深圳发改委关于《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称,户籍迁入以总量调控、分类管理、存量优先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年度迁入计划之内。
最值得关注的一个变化是,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根据最新修订的情况,深圳的户籍迁入政策可划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和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
核准类入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按照深圳此前执行的入户规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即可核准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但上述《征求意见稿》对于纯学历型的人才落户,最低要求调整为: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这也意味着,仅拥有大专学历的人士,无法再直接经核准落户,而需要通过人才引进积分入户的渠道。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另行制定。
深圳的积分入户除了人才引进积分外,还包括投资纳税积分和居住社保积分两个渠道。《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由市公安部门分别通过投资纳税积分排名、居住社保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具体办法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另行制定。
此次的修订部分包括: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